独家:谭杰希“赖校生”日记 多伦多大学(一)(1/3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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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张照片没有记错就是pp在我出发比赛之前照的最后一张照片。我人生中到19岁第一次染发,就是挑染白色。当时用吉他弹唱了一首当地还几乎没有人听过的歌。。。但是已经在国内火透了的民谣,虽然和我参加快男的风格相差甚远,但那一次的表演,真正意义的让我从一个弹吉他伴奏的,变成弹吉他唱歌儿的。我还记得我是23号选手,唱第一句时,下面就已经欢呼了,唱完后我感觉,我!红!了!多伦多大学bbs和约克bbs关于初选的话题全是讨论我找我和骂我的话,当时还没有希米露,倒是有一帮来看我唱歌当托儿给我喊嗓子的好朋友,好同学。一系列的歌唱比赛,乐队表演,登台演出一度成了大家不可缺席的聚会动机。每次我或者Jane乐队有演出,大家就一定会来捧场然后用奖金或车马费请大家一起去吃宵夜。表表,聪聪和KK一度每周末都从滑铁卢来多伦多参加各种文艺活动。一起打篮球,开卡丁车,吃open kitchen的牛排,偶尔还会去clubbing。人最齐的一次,我们12个人(Daniel,Silvia,聪聪,表表,Jackie,Danny,Jayla,KK,NIC,包括NIC的妈妈)一起去Wonderland,我说,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之一。

来源:搜狐音乐    责编:董文  日期:2013-9-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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